联邦技术移民的选取是根据他们在加拿大经济上能够独立的能力。
2008年2月27日以后送达移民部的联邦技术移民申请,移民部将会按照移民部长发布的一系列指令的精神进行资格评估。
你的申请将会按照三个步骤进行评审。
1. 根据移民部长于2008年11月28日发布的指令,申请联邦技术移民,必具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方有资格申请:
• 获得既定工作聘任书;
• 是一个持合法有效的工作签证或留学签证居住在加拿大至少一年的外国人;
• 是一个技术工人,有至少一年的从事38类需求职业清单中的的一种或多种职业的经验。
2. 如果你获得了审理资格,你还必须达到技术移民所需要的以下要求:
• 你有至少一年的持续、全职(如果是兼职,则等同于一年)、有偿的工作经验
• 你的工作经验必须是在加拿大《国家职业分类》中的“技术类型为0(管理类职业)或”技术等级A级(专业职业)或B级(技术职业或技工类职业);
• 你的工作验必须是在过去十年中获得的。
3. 如果你符合以上要求,移民官将会按照以下六项联邦技术移民的评分标准对你的申请进行审理:
• 教育
• 英/法语能力
• 工作经验
• 年龄
• 是否被加拿大雇主聘用
• 适应能力
你也必须证明你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你及你的家人到达加拿大后的生活费用。
移民加拿大有多条渠道。如果你不符合联邦技术移民项目,你可能符合其它移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