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担保类企业主移民(160签证)
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成功的投资或经商史。
2.申请之日起前四年内至少有两年本人或本人及配偶在某一企业中拥有至少20万澳元的净资产。
3.申请之日起前四年内内至少有两年申请人所经营企业的年销售额不低于50万澳元。
4.个人总资产不低于50万澳元,且在移民澳州后两年内可转移至澳洲开办企业。
5.申请人是一个全职的管理者而非在企业里从事职业、技术、手工方面的工作。
6.申请人已就其创业史及创业计划通知有关州政府。
7.申请人应做出以下切实的承诺:在澳洲开办或参与一个企业且对该企业有实质性所有权;直接、持续地管理该企业。
8.年龄45周岁以下,雅思考试成绩平均达到5分
二、受州担保类企业主移民(163签证)
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63类):
1.有澳大利亚有关各省、地区提供的担保。
2.成功的投资或经商史。
3.申请之日起前四年内申请人至少在一个或几个年销售额在30万以上澳元的企业中拥有股份;或者申请人在申请之日起至少有四年的时间
是一个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该企业年销售额应不低于100万澳元。
4.本人或本人及配偶的个人总资产不低于25万澳元,且在移民澳州后两年内可转移至澳洲开办企业。
5.申请人是一个全职的管理者而非在企业里从事职业、技术、手工方面的工作。
6.申请人已就其创业史及创业计划通知有关州政府。
7.申请人应做出以下切实的承诺:在澳洲开办或参与一个企业且对该企业有实质性所有权;直接、持续地管理该企业;
8.年龄55岁以下,无英语要求